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8
证券代码:874919 证券简称:济人药业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将要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月信、汪雪文、朱强、公司总经理徐文龙拟无偿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解决了公司融资过程中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年度采购、销售、贷款等基础上做出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8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资质,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济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牛建军、朱晓喆、陈飞虎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