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37
证券代码:874920 证券简称:纯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3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翟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大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曾大鹏先生原定任期从 2024 年 1 月 20 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大鹏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故辞职申请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曾大鹏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保障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提名翟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6-037
翟浩,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经济
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2004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讲
师;2012 年 6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2016 年 3 月至今,
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士生导师;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上海电
机学院商学院讲师;2018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员;2019 年 3 月
至 2022 年 3 月,任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神雾节能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浙江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兼职
律师、高级合伙人、证券法律服务部主任;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10 月,任上海虑远
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2025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亿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高级合伙人;2026 年 1 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司法会计研究中心特聘咨询专家。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独立董事的变更为公司正常人员变动,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董事会提名翟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37
四、备查文件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纯米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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