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32
证券代码:874920 证券简称:纯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翟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的选举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经审阅被选举人周铨衡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
公告编号:2026-032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周铨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祁燕、彭贵刚、曾大鹏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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