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47
证券代码:874920 证券简称:纯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及薪酬方案制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47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祁燕、彭贵刚、翟浩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