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声明:本公司的公开转让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注册或全国股转系统同意。
公开转让书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公开转让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2025 年 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
知》,规定从 2025 年 5 月 31 日起,新投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原则上全部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交易,通过竞价形成电价,
原“脱硫煤基准价”保底政策取消。相关政策变化,将导致
公司 2025 年 5 月 31 日之后并网电站的上网余电收益出现波
动,如上网余电电价较低,则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光伏电站运营的营业成本主要为发电设备的折旧费用,
其中,光伏组件的采购成本占电站投资的比重较大,故光伏
光伏组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组件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成本。如果未来
组件价格上升,则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将相应增加,对
未来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光伏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电站建设前期需要投入大量
资金。目前公司的电站投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
外部借款。虽然公司通过经营性回款等方式增加自有资金,
融资及偿债风险 并与多家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但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使得信贷政
策收紧,将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存在流动性压力,进而可能会
对公司后期电站建设及项目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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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