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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2 19:11:43 股吧网页版
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2

关于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六年一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烁丰”、“申请人”或“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主办券商,会同申请人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无锡和烁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保持一致。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修改或补充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及控股型公司 ...... 3
问题 2.关于生产经营及环保节能 ...... 30
问题 3.与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56
问题 4.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允性及存货余额较高合理性...... 90
问题 5.收入持续增长的合理性 ......110
问题 6.毛利率增长及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合理性...... 128
问题 7.其他 ...... 141
问题 8.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 210
问题 1.实际控制权稳定性及控股型公司

根据申请文件:(1)陈英磐直接持有公司 39.04%的股份,朱小峰直接持有
公司 39.04%的股份,陈英磐、朱小峰均为利圣辉普通合伙人,朱小峰系利圣辉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利圣辉间接控制公司 5.10%的股份。2018 年 12 月,陈英磐和朱小峰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二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股东会 83.17%的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如二人经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将按照陈英磐的意见进行表决。(2)陈英磐担任公司董事长、和烁丰新材料监事、无锡环宇监事、江西和烁丰监事、泰国和烁丰董事,朱小峰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烁丰新材料执行董事、无锡环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和烁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3)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公司持有和烁丰新材料、无锡环宇、江西和烁丰 100%股份,通过和烁丰新材料持有泰国和烁丰 75%股份。

请公司:(1)说明利圣辉合伙协议约定的决策机制、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两名普通合伙人的职责分工与权限范围、争议解决机制,利圣辉的实际控制方及具体依据,是否存在利圣辉控制权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补充披露陈英磐、朱小峰分别能够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并说明控制比例最高者在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变化。(2)说明利圣辉的合伙人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合伙人的出资来源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员工持股的管理模式、权益流转及退出机制等,是否存在锁定期、服务期、出资份额转让限制、回购等约定;合伙人中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通过相关亲属支配表决权的情况。(3)说明陈英磐、朱小峰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参与及表决,董监高人员提名或任命,公司日常经营参与情况,做出决议前的内部协商沟通情况等;对四家子公司参与经营管理情况;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时是否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分歧。(4)说明《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历史上的变化情况,该机制的运行情况及有效性、合理性,在朱小峰担任利圣辉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四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董事情况下,“按照陈英磐的意见进行表决”的约定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控制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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