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3
关于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恩斯”、“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东吴证券”)、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世纪同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中兴华”)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苏朗恩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中的不同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内容
本回复中若出现部分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存在差异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1.关于收入与毛利率 ...... 3
2.关于应收款项 ...... 57
3.关于采购与存货 ...... 70
4.关于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 89
5.关于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 112
6.关于特殊投资条款 ...... 132
7.关于其他事项 ...... 151
1.关于收入与毛利率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275.27 万元、76,790.44
万元;(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68.15%、75.79%;(3)华域视觉为公司 2024 年新增前五大客户,且与公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形;(4)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33.00%、20.93%,采用直销、贸易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销售;(5)公开信息查询显示,主要客户中江苏百闻科技有限公司、骏程(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存在实缴资本较低或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形;(6)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28.31%、22.99%。
请公司:(1)结合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增加情况、产能释放情况、价格变动情况及客户拓展等,说明公司 2024 年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增长主要由境内(外)的哪些类型的客户带动、订单情况,与行业景气度及下游客户业绩是否匹配;说明境内收入增加、境外收入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业务拓展能力,期末境内、境外各自在手订单、外销业务结构期后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境内收入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境外业绩是否有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完善外销业务波动分析及风险提示。(2)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关于客户集中度高有关事项,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符合行业特征,结合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历史合作情况、新增及变动情况及复购率、公司获取销售订单方式、是否签署框架协议等,说明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或关联方获取订单的情况,是否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并说明报告期内、期后客户拓展情况,降低客户集中的措施及有效性。(3)结合与华域视觉销售的产品类型、订单数量、订单规模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对其销售收入占比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期后业绩及订单签订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其构成依赖,是否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4)结合公司客商重合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客户指定供应商的情况、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是否同时签订,收付款是否分开核算、是否存在收付相抵情况,采用净额法还是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5)关于境外销售:①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境外前五大客户情况(所属国家或地区、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销售
协议及主要条款内容)、客户类型、合作期限、客户稳定性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主体与其是否存在实质或潜在关联关系、利益往来等情形;②说明境外销售对应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和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如存在说明第三方回款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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