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929 证券简称:华普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萧然南路 33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3 日分别以
电话、短信或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佳丹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汇报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备查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总经理汇报 2025 年度工
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备查的《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 2025 年度的
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现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其中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资料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网址:http://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4)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财务总监做《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置备于公司办公室备查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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