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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7:00:26 股吧网页版
华普新材: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4929 证券简称:华普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含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在 2026 年度内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融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票据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以及办理保理、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专利质押等业务(具体融资授信金额、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均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已经使用的存量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即已获得金融机构授信并已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或协议)的额度)不占用本次批准的额度,到期后自动失效。
1、公司对在上述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相应的保证、质押、抵押等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可使用公司资产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抵押物,使用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公告编号:2026-007

货币资金(募集资金除外)、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土地、房产、设备、无形资产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将根据融资综合授信申请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分别或共同为公司提供相应保证、质押、抵押等金融机构认可的担保,前述提供担保的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2、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批准2027年度的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融资业务合同签署日期计算有效期,最终单笔融资业务有效期以该次业务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批准额度,随借随还。

3、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管理层及及其指定经办人等凭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并签署在本次股东会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授信及融资业务的有关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抵押、担保、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等涉及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及办理相应手续,无需再次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4、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融资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告编号:2026-007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
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
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申请授信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公告编号:2026-007

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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