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29 证券简称:华普新材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普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5 年 07 月 08 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
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
公告编号:2026-009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 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09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公告编号:2026-009
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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