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30 证券简称:海明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保障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上市公开承诺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
公告编号:2026-009
资;
(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同意公司立即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
公告编号:2026-009
(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赔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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