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5-072
证券代码:874930 证券简称:海明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明润”或“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股东负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 核实,对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23-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2025 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业务需要而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进行,内容真实、公平、合理、有效,在关 联交易定价方面采用市场价格定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经营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该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长 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72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估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属于低风险、流动性较好、安全系数较高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72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3-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后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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