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公告编号:2026-062
证券代码:874930 证券简称:海明润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2025 年12 月 4 日,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387 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 3,030,303股,实际认购金额40,000,000 元。
2025 年11 月 19 日,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报材料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受理编号:DF20251119001。2025 年 11 月 26 日,深圳市海
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5)2694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2025 年12 月 0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
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于 2025年 12 月1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告编号:2026-06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制度等要求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制定了《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予以规定。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与主办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元) (元)
深圳市海明润
浙商银行深
超硬材料股份 5840000110120100157922 40,000,000.00 40,001,000.00
圳宝安支行
有限公司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62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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