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34
证券代码:874931 证券简称:新诺佳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舟山新诺佳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与《舟山新诺佳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舟山新诺佳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并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其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阅相关资料,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必要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6-034
舟山新诺佳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杰忠、邓尚贵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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