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关于福建巨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福建巨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福建巨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业务及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主要从事管道非开挖修复及管网检测业务,存在委外研发,且多项专利系继受取得。(2)公司下游市场客户以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为主,部分合同的取得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况。(3)公司存在劳务分包情形。(4)公司部分业务资质未完整覆盖报告期。(5)公司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6)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项环保违规情形。
请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的主要工艺环节、主要生产设备及技术的来源及其在公司业务应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技术优势、研发投入及研发成果等情况,说明公司业务的创新性及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委外研发、继受取得专利的背景及必要性、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在公司业务的具体应用领域(如有),说明是否影响公司研发实力,公司业务是否具备持续性。(2)①结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客户关于投标资质条件的要求,以及公司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合同金额、占比等具体情况,说明相应具体法律后果,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影响公司后续与相关客户合作的稳定性,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②结合公司主要客户类型及主要获取业务的方式、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取订单的金额及占比、招投标的中标率情况,在《公开转让说明》中就公司业务获取方面的风险作重大事项提示。③说明公司报告期内的订单获取渠道、项目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其它应履行未履行招标手续、不满足竞标资质违规获取的项目合同,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3)①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情况,公司承接项目的金额、完成情况、与发包人等是否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停业、
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②说明公司将部分劳务分包给无施工劳务资质供应商的法律后果,公司是否须承担相应行政或民事责任,公司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4)①说明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未完整覆盖报告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资质即从事业务的情况;如是,说明相应的法律后果及应对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②说明公司是否需要按照行业监管要求计提安全生产费,报告期内的计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5)说明公司社保、住房公积金领域是否存在相关行政处罚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测算如补缴社保、住房公积金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的影响,是否影响公司符合挂牌条件。(6)结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处罚情况,说明环保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整改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期后是否再次发生环保违法违规事项,是否存在环保领域的负面舆情。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安全生产费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其它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实际控制人魏金华已取得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2)2019 年 5 月,
林威恒、魏金华共同成立公司;自设立至今,公司股东长期为林威恒、魏金华两人,且注册资本较大比例长期未完全实缴。(3)公司子公司巨合检测、巨联新材系通过股权转让无偿取得,巨合检测由黄敬江、林金善设立,巨联新材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设立,巨联新材为公司报告期内重要子公司。(4)彭英、苏奎松分别持有子公司中基智创30%、19%股权。
请公司:(1)①结合魏金华取得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投资公司的期间,说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股权变动是否需履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如是,公司业务是否属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公司是否需要根据《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规定履行安全审查程序及履行情况。②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涉及返程投资,是否涉及资金出入境,历次变动在外商投资管理、外汇、税收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情况。(2)①结合林威恒、魏金华在相关领域的从业经历、亲属关系及设立公司的背景、入股的资金来源、历次入股价格及其公允性,说明其合作设立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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