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迅智联”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事宜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或“主办券商”)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金圆统一证券对雅迅智联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雅迅智联本次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项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与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创投”)控股股东均系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创投系雅迅智联股东厦门金创战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战新”)和厦门金创战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创绿碳”)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创战新和金创绿碳分别直接持有雅迅智联 6.67%和 3.33%股份,厦门创投合计控制雅迅智联 10.01%股份;
(二)雅迅智联不存在持有、控制金圆统一证券股权的情况。
二、主办券商尽职调查情况
金圆统一证券雅迅智联推荐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公众公司办法》《推荐指引》《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雅迅智联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雅迅智联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访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厦门雅迅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和立项意见
雅迅智联推荐挂牌项目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提交正式立项申请,金圆统一证
券投资银行部质量控制部对正式立项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反馈意见,项目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书面回复。金圆统一证券投资银行部质量控制部于
2025 年 3 月 5 日组织召开了雅迅智联推荐挂牌项目立项会议,经参会的 5 名立
项委员的审议,同意雅迅智联推荐挂牌项目正式立项。
(二)投资银行部质量控制部的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意见
1、本项目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完成立项。2025 年 5 月 19 日,项目组正式提
交质控验收申请。
2、经多次沟通,正式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反馈意见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和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送给项目组。项目组于 2025 年 6 月 7 日正式
答复了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及工作底稿反馈意见,质量控制部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审议通过了项目组反馈意见回复,质量控制流程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完结。
3、质量控制部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出具质量控制部底稿验收意见报告,于
2025 年 6 月 8 日出具质量控制报告。
项目组已按照要求对质量控制部初审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回复,本项目工作底稿经质量控制部复核后被认为符合验收要求,质量控制部认为本项目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依据充分,项目组做到了勤勉尽责,故同意本项目提交内核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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