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874949 证券简称:玖行能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2088597509W。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168号、上海市嘉定工业区福海路1186号2幢1层A区、2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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