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公告编号:2026-109
证券代码:874949 证券简称:玖行能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6-109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档案,并由专人
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公司其它部门有义务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相关工作。
第四条 公司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在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完成档
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呈报。归档经办人应当保证归档的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通过北交所指定的方式发布,同时在公司网站刊载。
公司本次投资者关系活动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与公司此前已经刊载的演示文稿和文档内容基本相同的,可以不再重复上传,但应当在本次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予以说明。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违规泄露了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正式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相关文件一旦刊载,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公司发现已刊载的文件存在错误或遗漏的,应当及时刊载更正后的文件。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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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内容。
第六条 归档的资料,应当做到书写材料合乎标准、字迹工整、内容规范、
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七条 凡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材料的,借阅人应
当就查阅目的履行向董事会秘书审批的程序。在获得董事会秘书书面批准后,由档案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并由借阅人签字确认。借阅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第八条 承办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将经办的文件材
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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