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公告编号:2026-116
证券代码:874949 证券简称:玖行能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事先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116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契合公司内部治理及生产运营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七、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116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上市后前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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