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关于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业绩增长。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幅增长主要系行业发展和新产品销售;(2)公司报告期内对第一大客户关联方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芯动力”)销售占比分别为 31.83%和 19.15%。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与公司业绩增长趋势是否一致;(2)说明 CTB-400 公司新一代电池箱等产品成功研发和实现销售时点,并结合客户需求、产品优势、技术难度等说明报告期内其销售额大幅增加的商业合理性;(3)结合销售时间、电站工位数量、产品适用区域及采购量等说明对启源芯动力部分产品销售
单价与非关联方价格差异较大的合理性,并按照业务类别说明公司对启源芯动力的销售毛利率与非关联方的差异情况以及交易是否具备公允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采购。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公司与东实股份共同投资东实玖行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实玖行”),且持有 51%股权;(2)公司少数股东持有公司主要供应商无锡柯诺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诺威”)13.1022%的股权,公司主要向其采购水冷机组。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与东实股份共同投资供应商东实玖行的合作背景及原因,其主要向公司销售的商业合理性;(2)东实玖行实现量产时点、报告期内产能和产量变化情况以及与公司交易金额的匹配性;(3)公司与与东实股份、东实玖行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及利益输送情形;(4)报告期内公司向柯诺威采购额大幅增加的合理性,与公司对应产品销售额的匹配性,结合定价方式、其它水冷机组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等说明交易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于上述采购的核查方式、核查比例及核查结论。
3.关于其他事项。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公司
开发的微信小程序为充换电产品的附属应用,不涉及向第三方提供经营场所及交易撮合服务的情形,不属于互联网平台。
请公司:结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相关规定及微信小程序的运营模式、入驻的充电桩场站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方式等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开发并运营管理的微信小程序不存在提供经营场所、交易撮合服务情形的依据及其充分性、合理性,公司是否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搭建及运营。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
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涉及更新申请文件的,应将更新后的申请文件上传至对应的文件条目内。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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