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证券代码:874949 证券简称:玖行能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拟进入创新层、取消监事会、增设独立董事以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等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的“监事”、 “监事会”等相关表述以及第七章监事会的全部内容。
二、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以及董事会秘书相关内容等事项。
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因未影响实质内容,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其他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亦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 有关规定在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10112088597509W。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担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行的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
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