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43
证券代码:874949 证券简称:玖行能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上海玖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6-043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大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大股东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大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和实施。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必须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八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
公告编号:2026-043
防止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任,应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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