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8
关于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历史上存在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2)公司存在珠海博汇源量羿、北京国科正道等较多机构股东;(3)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乐亿享壹号、乐亿享贰号、乐亿享叁号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4)2020 年至 2021 年,乐亿通有限于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请公司:(1)以列表形式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原因、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异常入股,增资/转让价款的实缴/支付情况及出资来源,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股东是否及时、足额纳税;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估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机构股东入股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说明机构股东中珠海博汇源量羿、北京国科正道等是否为投资公司专门设立的持股平台,是否为私募基金,是否取得私募基金备案,除投资公司外是否投资其他主体。(3)说明持股平台的合伙人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出资来源是否均为自有资金,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约定及管理机制,是否存在纠纷争议。(4)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行为,股权代持及解除还原是否取得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影响股权明晰的问题,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异常入股事项,是否涉及规避持股限制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说明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期间相关交易的合规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以下核查事项:(1)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2)结合公司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以及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3)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公司股东人数穿透计算后是否存在超过 200 人
的情形。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公司股权激励情况,说明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情况,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确定依据及合理性,结合股权激励安排、合伙协议等说明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或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准确性,对报告期股份支付费用在经常性损益或非经常性损益列示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关于子公司。根据申报文件,2024 年公司收购至驱汽
车,至驱汽车现存在少数股东;公司境外存在 9 家子公司,其中美国子公司营业收入为 29,697.74 万元,为重要子公司。
请公司:(1)关于重要子公司。①说明美国子公司业务情况,说明业务资质是否合法合规;②说明与子公司的业务分工及合作模式及未来规划,是否主要依靠子公司拓展业务,并结合公司股权状况、决策机制、公司制度及利润分配方式等说明如何实现对子公司及其资产、人员、业务、收益的有效控制,子公司利润、资产、收入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2)说明相关收购的背景及原因、取得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合并子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情况的影响;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投资背景,与公司董监高、股东、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与相关主体共同对外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主体投资入股的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关于境外子公司。①说明境外投资的原因及必
要性,境外子公司业务与公司业务是否具有协同关系,投资金额是否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境外子公司分红是否存在政策或外汇管理障碍;②结合境外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说明公司投资设立及增资境外企业是否履行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境外主管机构等主管机关的备案、审批等监管程序;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规定;③说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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