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50 证券简称:乐亿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1.委托金额: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
可滚动使用。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等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是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乐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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