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951 证券简称:正恒动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如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交易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调整各项目的使用金额、实施主体、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等;确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具体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签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合同;
(3)在发行有效期内,若有关发行新股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政策的要求修改并继续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的计划延期实施、中止或提前终止等;
公告编号:2026-024
(4)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申报、回复北交所及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等事宜及相关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构、证券监管部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修改、签署及执行本次发行上市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5)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后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或修订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在本次发行上市期间,对北交所上市后生效的《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不时进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必要或合适的调整和修改;
(8)聘请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上未列明但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10)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4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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