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74951 证券简称:正恒动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总部生产基地智能化扩能项目 34,974.78 34,974.78
2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5,977.20 5,977.20
合计 40,951.98 40,951.98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
公告编号:2026-017
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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