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874951 证券简称:正恒动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记载的内
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承诺
1.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及时提出股票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 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1.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公告编号:2026-023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回购本企业/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3. 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回购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同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3. 如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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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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