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74951 证券简称:正恒动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发行面值:每股面值为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21,328,598 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8,199,289 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9,527,887 股。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5)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6)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总部生产基地智能化扩能项目、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在北交所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锁定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
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11)其他事项说明:本次发行上市的最终方案以北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胥兴军、高亮娟、刘勇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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