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苏州同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同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零二五年九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同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大机械”)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收到贵司《关于苏州同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主办券商”)及时组织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披露和认真核查,现将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正文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TimesNewRoman 反馈意见回复中数字、英文字符格式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目录 ...... 2
问题一、关于销售与客户 ...... 3
问题二、关于关联方供应商 ...... 20
其他事项 ...... 25
问题一、关于销售与客户
根据前次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客户回函及走访确认收入金额的比例累计分别为 15.01%和 23.91%;主要境外客户存在成立不久即与公司合作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各期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60.82%和 27.16%。(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设备,对经销商采取买断式销售方式。公司存在专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销商(以下统称为“专营经销商”);其中,四川晋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沈阳同州机械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同益塑料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前员工设立。
请公司:(1)关于境外销售。①说明部分境外客户成立不久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②说明公司外销应收账款余额对应的主要客户及其情况,并结合公司对其信用政策、回款周期、应收账款账龄等情况,说明期后回款比例不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更新最新期后回款情况。(2)关于收入季节性。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是否集中在第四季度及 12 月份确认收入;如有,请按季度披露公司收入构成情况,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关于经销模式。①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设备的情况下,说明公司采用经销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经销客户、终端客户如何确认产品定制需求,经销商下游客户未直接与客户合作的原因。②说明公司专营经销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实缴资本、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等)、合作期限、销售金额及占比、信用政策、补贴或返利机制等,经营规模和其与公司交易金额是否匹配,销售公司产品收入占其经营规模的比例,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人员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③说明公司存在专营经销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与前员工设立的经销商客户合作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说明核查方式、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各期境外销售收入回函及走访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采取的替代性措施及有效性,通过执行上述程序,能否获得对公司收入真实性合理保证;结合函证、走访及销售回款情况,对境外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3)结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等关键主体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
存在大额异常资金往来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
【回复】
一、关于境外销售
(一)说明部分境外客户成立不久即与公司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境外客户成立不久即与公司合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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