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英谷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5
目 录
释 义 ...... 2
正 文 ...... 7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7
二、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9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1
四、申请人的设立...... 16
五、申请人的独立性 ...... 19
六、申请人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23
七、申请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38
八、申请人的业务...... 48
九、申请人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51
十、申请人的主要财产 ...... 71
十一、申请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79
十二、申请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82
十三、申请人的章程制定与修改 ...... 83
十四、申请人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85
十五、申请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87
十六、申请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 ...... 91
十七、申请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 96
十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00
十九、申请人的劳动用工情况 ...... 101
二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 104
二十一、本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 104
二十二、本次挂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111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申请人/英谷激光/股 指 苏州英谷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公司/公司
英谷有限/有限公司 指 苏州英谷激光有限公司,系申请人的前身
本次挂牌 指 申请人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深圳英谷 指 深圳英谷激光有限公司,系申请人全资子公司
英谷创投 指 苏州英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员工
持股平台
南京金浦新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金浦新兴 指 限合伙),系申请人股东,曾用名“南京金浦新兴
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浦创投 指 南京金浦新潮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申请人股东
上海国方奏臻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系申请
上海奏臻 指 人历史股东,曾用名“上海奏臻企业服务中心(有
限合伙)”
永鑫开拓 指 苏州永鑫开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
申请人股东
甘临投资 指 苏州甘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申请人股
东
颢远投资 指 珠海颢远投资有限公司,系申请人股东
顺融进取 指 苏州顺融进取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系申请人股东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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