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推荐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并挂牌
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科技”、“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事宜已经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我公司”或“主办券商”)对正和科技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以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对正和科技本次申请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本推荐报告。
注:本推荐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恒泰长财证券正和科技推荐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形;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二、尽职调查情况
项目组根据《业务规则》《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正和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正和科技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等进行了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注册会计师和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组于2024年 4月18日向恒泰长财证券质量控制部提交正和科技拟申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经质量控制部审核,立项申请文件符合《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推荐业务项目
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立项管理办法》”)的要求。质控部将相关立项
申请文件发送推荐业务项目立项委员会审核。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立项会议,
经参会的立项委员一致表决同意:正和科技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项目立项申请文件符合《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正和科技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组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向质量控制部提出质量控制审核申请,质量控制
部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进行了现场核查,向项目组出具《关
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的质量控制部审核意见》,并对底稿进行了验收。质量控制部对工作底稿和申请文件审核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并提交内核部。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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