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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4

关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并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
司 50,735.84 万元、63,564.74 万元和 26,468.55 万元,主要来
源于总装总成与车身零部件的销售收入,收入呈增长态势。(2)公司收入确认分为产品销售、模具销售、废料销售和其他收入,其中,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上线结算模式和签收结算模式。(3)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74.24%、76.00%和 80.3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第一大客户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32.04%、44.22%和 51.41%。公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况。(4)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451.10 万元、422.95 万元
和 1,223.4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841.47 万元、-41.97 万元、937.85 万元,与收入情况差异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969.75 万元、21,544.68万元和-55.45 万元,波动较大。(5)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7%、11.33%、14.87%,毛利率逐步上升。(6)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请公司:(1)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按照细分产品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2)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存在,按季度披露收入确认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情形,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公司各期 12 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列示 12 月份相关服务或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关依据,并将公司于 12 月份集中确认收入作重大风险事项提示。(3)区分收入确认方法列示各类业务各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列表说明各类业务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流程、内外部依据、对应履约义务,并结合销售合同中客户签收或验收政策、验收方式、安装调试、质保、结算安排等条款说明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和行业惯例。(4)说明公司产品销售采用上线结算模式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具体模式,与
签收结算模式在订单获取方式、合作模式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两种模式对应的销售产品类型、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收入规模和毛利率,毛利率及其变动趋势的差异及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公司是否存在对同一客户同类产品既通过上线结算模式又通过签收结算模式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销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模具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方法,在达到量产条件时确认收入的具体情况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结合主要客户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公司业务结构变化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不利影响。(6)说明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及复购率情况、是否签署框架协议、期后订单、客户拓展方式及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结合公司与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历史、合作机制等,说明双方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是否对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存在依赖,如其停止或减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是否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减少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性。(7)说明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交易是否为受托加工、收付款是否分开核算,是否存在收付相抵情况,按照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及销售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形。(8)说明公司主要订单获取方式,各类订单获取方式下获取收入的金额和占比,说明与公司业务特点、客户类型是否相匹配,
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9)结合合同条款,说明公司关于退换货的相关机制,报告期发生退货金额占比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合理性;预估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的情况。(10)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回款的情况,涉及客户名称、回款金额、原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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