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
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主办券商
(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以北,仙台大街以西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 C 区七
层 717、719、720、721、723、725 室)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关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科技”、“申请人”、“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正和汽车科技(十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 4
问题 2: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 83
问题 3:关于历史沿革 ...... 119
问题 4:关于业务合规性 ...... 129
问题 5:关于采购与存货 ...... 164
问题 6:关于应收款项 ...... 204
问题 7:关于期间费用 ...... 234
问题 8:其他事项 ...... 258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 50,735.84 万元、63,564.74 万元和
26,468.55 万元,主要来源于总装总成与车身零部件的销售收入,收入呈增长态势。(2)公司收入确认分为产品销售、模具销售、废料销售和其他收入,其中,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分为上线结算模式和签收结算模式。(3)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74.24%、76.00%和 80.3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第一大客户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32.04%、44.22%和51.41%。公司存在客商重合情况。(4)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451.10万元、422.95 万元和 1,223.4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841.47 万元、-41.97 万元、937.85 万元,与收入情况差异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969.75 万元、21,544.68 万元和-55.45 万元,波动较大。(5)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7%、11.33%、14.87%,毛利率逐步上升。(6)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请公司:(1)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按照细分产品量化分析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2)说明公司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存在,按季度披露收入确认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份确认收入的情形,如存在,请补充披露公司各期 12 月份收入金额及占比,列示 12月份相关服务或产品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关依据,并将公司于 12 月份集中确认收入作重大风险事项提示。(3)区分收入确认方法列示各类业务各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列表说明各类业务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流程、内外部依据、对应履约义务,并结合销售合同中客户签收或验收政策、验收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