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5:38:30 股吧网页版
东晓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80

证券代码:874967 证券简称:东晓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东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发展态势,审慎研究后拟新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对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调整,相关调整决策程序合规、依据充分。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募投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后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公告编号:2026—080

规定,授权事项围绕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实际需求制定,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办理效率,保障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市场发展态势调整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审慎决策,拟新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对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调整,新增募投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项目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维护股东长远利益,相关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当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结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整体安排后审慎制定的,决策程序合规,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程序合规、专业能力突出、工作态度严谨,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该所作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审计工作需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80

六、《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合理的商业目的,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