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85 证券简称:宏亿精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审核意见以及证券市场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并实施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定价方式、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发行上市地、公司重大承诺事项等;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2、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申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审批、登记、备案及批准手续等。
3.起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披露、执行、中止、终止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公告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保荐协
公告编号:2026-009
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中介服务协议等;聘请及变更保荐人、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等;决定和支付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费用等。
4、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投资分配比例的调整及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大协议或合同等。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上市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市场环境修改完善并落实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根据需要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确定募集资金储存专用账户,并签署相关文件。
7、于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发行后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其他公司治理文件等进行修改、填充,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8、于本次发行上市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等。
9、如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规、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新规定,授权董事会对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或相关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项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上市的注册文件,则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祁建云、郭魂、郝秀凤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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