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985 证券简称:宏亿精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本次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都将有较大幅增加,但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不能立即产生预期效益,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增长,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普通股股东可能面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保护股东利益,填补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公告编号:2026-013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及使用效益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项目相关人才、技术的储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2. 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展市场,进一步提高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3. 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营运效率与效果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重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使之有效执行,确保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运营的效率。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公司将重点完善和提升原材料采购决策与控制、销售队伍建设及销售渠道拓展和成本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控制及资金管理等管理流程,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营运效率与效果。
4.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告编号:2026-013
5.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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