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985 证券简称:宏亿精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作出了承诺并提出了相应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本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
公告编号:2026-015
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 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为本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若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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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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