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公告编号:2026-057
证券代码:874985 证券简称:宏亿精工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董事会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6-057
二、《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交易真实、必要,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参考了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
江苏宏亿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祁建云、郭魂、郝秀凤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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