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874987 证券简称:科麦特科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督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完整、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以及风险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控制的监督五个方面;
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以及风险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具体评价情况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依法规范运作。公司通过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之间的职责权限,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并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明确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公司法》《公司章程》授权的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经营机构管理人员的行为、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运作规范。
(2)组织机构
公司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支持部门,还设立了采购部、仓储部、工艺部、生产部、质量部、设备部、计划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公司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和相互之间的权责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并下设内审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包括3名独立董事,内审部配备负责人1人,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