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75
证券代码:874987 证券简称:科麦特科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舆情
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应对和处置机制,维护公司声誉和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科麦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商业信誉
及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言及网络信息等,主要包括:
(一)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公告编号:2026-075
(二)社会上存在已造成或将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投资者投资判断、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
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舆情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董事会秘书处。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为公司舆情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应对机制;
(二)评估舆情影响,制定应对方案;
(三)协调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
(四)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报送与沟通;
(五)指导、监督舆情应对全过程。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下设舆情信息采集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处等组成,负责:
(一)监测、收集、分析和核实舆情信息;
(二)管理媒体信息和舆情档案;
(三)监控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
(四)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舆情动态及处理进展。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本单位舆情的发
现、报送与核实,确保信息及时、客观、准确。
第三章 舆情处理流程与措施
第七条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公告编号:2026-075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内容严重失实,已或可能对公司形象、经营及股价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以外的其他舆情。
第八条 舆情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二)统一口径,真诚沟通;
(三)主动面对,积极核查;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
第九条 舆情报告流程:
(一)各部门、子公司在发现舆情后应立即报送舆情信息采集小组;
(二)采集小组核实后报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视情况报舆情工作组或证券监管机构。
第十条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会同舆情信息采集小组灵活处置;重大舆情
由舆情工作组决策部署,采取以下措施:
(一)迅速调查核实,判断事件性质;
(二)及时与相关方沟通,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进展,减少误读;
(四)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或自媒体,依法采取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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