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8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出具了《关于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
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股份”或“公司”)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主办券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涉及对《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目 录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4
问题 2.关于经营业绩。...... 30
问题 3.关于主要客户。...... 52
问题 4.关于应收账款。...... 61
问题 5.关于存货。...... 70
问题 6.关于其他事项。...... 80
其他补充说明...... 131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1995 年 5 月公司设立时,立项批复的嘉兴恒通与预先
核准的企业名称平湖恒通存在不一致;历史股东珠海恒通以技术软件出资存在瑕疵;(2)公司历史上分别由平湖电力实业、光明实业、上海丹阳、浙江加益、泰昌集团、陈秀银控股,控股股东变化较大;(3)2005 年 2 月,职工持股会平湖群益通过受让股权入股公司;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股东穿透后
存在间接股东股权代持且最终出资人数超过 200 人情形;(4)2012 年 2 月至 8
月,泰昌集团受让浙江加益、平湖通用所持公司股权而收购公司 100%控制权,并
于 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向陈秀银、邵安强平价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主要原
因系因投标方对收购方存在相关要求,陈秀银、邵安强委托泰昌集团进行收购;泰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部分股东、主要人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存在亲属
关系或任职关系;(5)2022 年 12 月,高杰通过股权激励入股公司,并于 2023 年
12 月向陈秀银转让所持公司股权退出。
请公司:(1)说明公司设立时相关企业名称存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珠海恒通、平湖电力实业、嘉兴物资贸易共同设立公司的背景,珠海恒通、嘉兴物资贸易参与设立公司后不久即退出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说明公司历史股东珠海恒通等用以出资的技术软件等非货币出资是否属实、有无权属瑕疵、出资资产与公司经营的关联性、权属转移情况及在公司的使用情况,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是否履行评估程序,后续通过货币置换相应出资的有效性,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非货币出资程序与比例是否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2)结合公司历史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历次相关股权转让的背景,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控股股东多次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股权转让是否真实、合法、有效;(3)①结合职工持股会平湖群益的实际出资持有人数、职工持股会持有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等,说明职工持股会是否存在穿透后出资人数超200 人情形,公司历史穿透后股东人数超 200 人的形成原因及演变过程等具体情况;说明职工持股会是否已清理完毕,清理过程及其合法合规性,其持有公司股权历次变动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持股会份额或公司股权代持,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②结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历史股权变动及穿透
是否涉及非法公开发行或变相公开发行;(4)①结合收购时泰昌集团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公司关联关系等情况,说明泰昌集团收购公司的背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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