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关于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
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委派郭晨、王瑶、季文浩、应孙权 4 人组成恒业股份 IPO 项目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郭晨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恒业股份项目组成员均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为国金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已经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 2023 年1 月16 日
对恒业股份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恒业股份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第二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第三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第四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第五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第六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第七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第八期辅导工作
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第九期辅导工
作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第十期辅导工
作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第十一期辅导
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
期辅导”)。
本期辅导期间,项目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个别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中,项目组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恒业股份开展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通过收集基础资料并加以整理,进一步全面了解公司的历史沿革、股东变动情况、行业动态、经营状态、财务情况及内
控制度等内容,及时与公司沟通讨论发现的重要事项或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
2、对恒业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组织全面法规知识学习及培训工作,培训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义务。
3、针对辅导中发现的不规范之处及存在的问题,与恒业股份及其他中介机构研究协商,确定整改方案,并指导恒业股份加以落实,对落实情况进行密切跟踪检查。
4、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访谈,并结合公司的资本市场发展目标与执行进展,讨论并完善公司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与战略。
5、持续整理工作底稿。项目组对辅导工作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文件进行了纸质文件装订与电子化分类整理,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工作底稿。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如有)
恒业股份已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金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督促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作机制,提高公司质量。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作。项目组将持续加强对各项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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