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989 证券简称:恒业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牌方案(当期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施行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9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担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其以往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符合公司当前业务运
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
利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风险较
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告编号:2026-009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能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认可该议案所有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颖辉、马正良、王喜
2026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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