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989 证券简称:恒业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情况
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开具承兑汇票)。公司将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对上述贷款
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的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以及公司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亲属
提供的抵押担保、保证担保等。同时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在本
议案贷款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贷款(含承兑汇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本议案
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类似议案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26-015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张颖辉、马正良、王喜对《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
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借款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额度申请议案,系公司基于实际业务发展及经营需求
提出。通过银行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备查文件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
事意见》
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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