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关于宁夏荆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宁夏荆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宁夏荆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销售模式。根据申报文件及市场公开信息,(1)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的收入分别为 21,413.17 万元 、22,868.19 万元及 9,296.4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23%、47.25%及44.04%。(2)公司的对外销售包括直销模式及贸易模式,公司客户中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
请公司:(1)列表说明公司主要境外客户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客户类型(是贸易商或生产商)、主营业务、客户获取方式、合作年限等。(2)列表说明公司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并说明各期末境外销售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向境内外贸易商销售的金额及占比。采用贸易商模式对外销售的合理性、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4)说明报告期
各期主要贸易商的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实缴资本及参保人数较少的情形,与非贸易商客户在销售合同条款、销售定价、回款周期、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贸易商从公司采购的产品及交易金额与其经营范围及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是否存在专门或主要销售公司产品的贸易商,公司与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及原因。(5)说明贸易商客户的库存情况及终端销售情况。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中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补充核查,说明对于境外销售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方法、金额、比例、有效性。(2)说明对贸易销售的具体核查程序、比例,并对公司贸易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中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公司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及市场公开信息,(1)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报告期各期分别为37.99%、19.88%及21.94%。(2)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6,637.67 万元、-1,620.76 万元及1,189.62 万元。(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527.41万元、9,321.86万元及11,156.80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12.97 万元、4,166.41 万元及2,889.49 万元。(4)公司主要供应商中宁夏新瑞源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君瑞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嘉通利兴商贸有限公
司、宁夏亿利源工贸有限公司的参保人数较少。
请公司:(1)结合市场供求变化、产品销售单价、原材料采购单价、单位成本,以及同行业公司销售单价、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波动较大,且变动幅度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2)结合公司客户复购率、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状况、期末在手订单、期后新签订单、期后经营业绩(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3)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差异的原因。(4)说明应收账款 2024年增加的原因及对应的客户,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来刺激销售的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应收款项融资科目的明细及具体情况,结合信用等级等因素,分析说明相关票据的背书、贴现是否可以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列示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5)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供应商参保人数较少的原因,公司与其合作的原因及合作年限,公司向其采购的金额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匹配,是否存在主要为公司服务或刚成立即为公司服务的供应商,若存在说明公司向其采购价格的公允性。(6)说明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及借款产生的原因,计入其他应收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
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说明针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恰当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关联交易及独立性。(1)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湖北荆洪销售乙烯基醚类产品,并向其采购聚乙烯基醚类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湖北荆洪销售乙烯基醚的金额分别为 208.50万元、955.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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