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关于百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百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百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销售收入和主要客户。根据申报文件,(1)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5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7,669.95
万元、48,814.12 万元、17,878.33 万元,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植物拉丝蛋白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净利润分别为 2,756.80万元、4,270.81 万元、1,578.68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6.53%、23.20%、25.44%;报告期内存在少量境外销售;(2)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 1-5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合计分别
为 20.77%、21.98%、22.18%;(3)根据公开信息,公司主要客户山东团福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注册或实缴资本较少、参保人数较少等情形。
请公司:(1)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按照细分产品量化分析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2)说明公司销售收入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如是,请按季度详细列示报告期内收入构成情况,说明季节性分布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请论证合理性;(3)说明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比可比公司细分产品,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23 年公司毛利率大幅变动、净利润增幅高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4)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补充披露境外销售有关事项;说明境内外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境外销售收入与报关收入、出口退税、运保费的匹配性;(5)说明内销以“客户已经签收或完成销售系统对账时确认收入时点”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6)结合非直销客户的终端销售情况,说明公司是否通过非直销客户销售调节收入情形;(7)列表梳理公司主要客户中涉及注册资本较少、未缴足,参保人数较少的公司的具体情况,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经营规模、员工情况、经营资质等,说明公司与其开展合作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8)说明公司客户较分散的原因和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按照法人客户直
接采购、个人替法人客户采购、个人客户直接采购类别以及客户销售收入分层结构,说明报告期内客户的数量和收入变动情况、客户复购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增减客户变动情况,进一步论证公司客户的稳定性;说明销售业务采用的主要结算方式,是否存在现金收款,向个人客户销售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公司对减少向个人客户销售拟采取的措施等;结合公司在手订单、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竞争力和期后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指标)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性措施的金额和比例,函证抽样对象、方法以及核查结论,并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中关
于境外销售的要求,核查境外销售有关情况。
2.关于应收账款。根据申报文件,(1)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5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929.87 万元、
4,039.18 万元和 2,846.43 万元;(2)2024 年起,公司内部通过票据结算,并对票据进行贴现。
请公司:(1)结合公司业务模式、销售政策、与主要客户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回款周期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规模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匹配;(2)
结合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主要欠款对象是否存在经营恶化、资金困难等风险;(3)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4)说明最近一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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