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74999 证券简称:松柏科工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金融资产投资包括: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告编号:2026-020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
(一)对子公司投资;
(二)对合营公司投资;
(三)对联营公司投资;
(四)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所有对外
投资业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达到
合理投资收益标准,做到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最大利益。
第二章 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
第五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
程序通过,重大金额对外投资按照相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根据股东会
或董事会授权,实施批准的投资方案或处置方案。
第七条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管理,在项目经批准后,
公司成立项目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第八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对外投资的审批文件、投
资合同或协议、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
第九条 公司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对外投资全过程的有效控
制。
第三章 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
第十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由公司授权职能部门或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
证,并对被投资企业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考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或调查。
第十一条 公司应指定职能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
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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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等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责成相关职能部门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可
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并经评估人员签字后形成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总经理办公会应根据对外投资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评估报告(如有),形成对外投资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方案。
第十四条 公司对决策过程应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对外投资或改变集体决定。
第四章 对外投资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应制定对外投资实施方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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