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30
证券代码:874999 证券简称:松柏科工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分析,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需求,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我们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实际情况。2026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是依据同行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所制定。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30
三《、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确定。2026 年度薪酬预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制定的,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稳健经营。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深圳市松柏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建国、辛国胜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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