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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5 15:35:44 股吧网页版
凯琦佳: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875006 证券简称:凯琦佳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 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深圳市凯琦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召开各种推介会;
(六)广告、媒体、报刊和其他宣传资料;
(七)邮寄资料;
(八)电子邮件及电话咨询;
(九)现场参观;

(十)路演;
(十一)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 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 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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