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5009 证券简称:舜富精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未来将聚焦核心业务升级、拓展资本运作空间,为更好地匹配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方向、资本运作需求,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就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服务协议书》《终止协议》;同时,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无缝衔接、不中断,保障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持续规范运作,公司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的主办券商,负责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4
经审阅,我们认为:为保障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的持续规范运作,确保持续督导工作无缝衔接、不中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本运作需求,公司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新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承接相关持续督导职责;公司拟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督导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持续督导内容(含规范运作指导、信息披露督导、重大事项督导等)、督导费用、协议生效条件及终止情形等,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其中,协议约定自全国股转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主办券商变更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与公司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生效条件保持一致,确保持续督导工作无缝衔接,防范相关风险,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保荐承销有限责任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了《安徽舜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计划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后,向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提交。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4
经审议,我们认为:为高效、有序推进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全国股转系统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与申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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